诸葛亮《出师表》全文: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出师表》译文:
先帝开创的大业未完成一半却中途去世了。现在天下分为三国,指蜀汉国力薄弱,处境艰难。这确实是国家危急存亡的时期啊。不过宫廷里侍从护卫的官员不懈怠,战场上忠诚有志的将士们奋不顾身,大概是他们追念先帝对他们的特别的知遇之恩(作战的原因),想要报答在陛下您身上。
(陛下)你实在应该扩大圣明的听闻,来发扬光大先帝遗留下来的美德,振奋有远大志向的人的志气,不应当随便看轻自己,说不恰当的话,以致于堵塞人们忠心地进行规劝的言路。皇宫中和朝廷里的大臣,本都是一个整体,奖惩功过,不应有所不同。
如有作恶违法的人,或行为忠善的人,都应该交给主管官吏评定对他们的惩奖,以显示陛下处理国事的公正严明,而不应当有偏袒和私心,使宫内和朝廷奖罚方法不同。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人,都是善良诚实、心志忠贞纯洁的人,他们的志向和心思忠诚无二。
因此先帝选拔他们留给陛下。我认为宫中之事,无论事情大小,都拿来跟他商讨,这样以后再去实施,一定能够弥补缺点和疏漏之处。得到更多的好处。将军向宠,性格和品行善良公正,精通军事,从前任用时,先帝称赞他很有才能,因此众人商议推举他做中部督。
我认为禁军营中的事,都拿来跟他商讨,就一定能使军队团结一心,不同才能的人各得其所。亲近贤臣,疏远小人,这是前汉所以兴盛的原因;亲近小人,疏远贤臣,这是后汉之所以衰败的原因。先帝在世的时候,每逢跟我谈论这些事情,未尝不叹息而痛恨桓帝、灵帝时期的腐败。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这些人都是忠贞善良、守节不逾的大臣,望陛下亲近他们,信任他们,那么汉朝的复兴,那么汉朝的兴隆就指日可待了。我本来是平民,在南阳亲自耕田,在乱世中苟且保全性命,不奢求在诸侯之中出名。
先帝不因为我身份卑微,屈尊下驾来看我,三次去我的茅庐拜访我,征询我对时局大事的意见,我因此十分感动,就答应为先帝奔走效劳。后来遇到兵败,在兵败的时候接受任务,形势危急之时奉命出使,从这以来二十一年了。先帝知道我做事小心谨慎,所以临终时把国家大事托付给我。
接受遗命以来,我日夜忧虑叹息,只怕先帝托付给我的大任不能实现,以致损伤先帝的知人之明,所以我五月渡过泸水,深入到人烟稀少的地方。现在南方已经平定,兵员装备已经充足,应当激励将领士兵,平定中原,希望用尽我平庸的才能,铲除奸邪凶恶的敌人,兴复汉室的任务托付给我,返还旧都.这是我用以报答先帝尽忠陛下的职责。
至于处理事务,斟酌情理,毫无保留地贡献忠言,那是郭攸之、费祎、董允的责任。希望陛下能够把讨伐曹魏,兴复汉室的任务托付给我,若不能完成,就治我的罪,(从而)用来告慰先帝的在天之灵。
如果没有振兴圣德的建议,那就责备郭攸之、费祎、董允等人的怠慢。来揭示他们的过失;陛下也应自行谋划,毫无保留地进献忠诚的建议,采纳正确的言论,深切追念先帝临终留下的教诲。我感激不尽。今天(我)将要告别陛下远行了,面对这份奏表禁不住热泪纵横,也不知说了些什么。
扩展资料
诸葛亮:人要有三明---先见之明、自知之明、知人之明
1、先见之明是智慧
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论做人还是做事,眼光要长远,要有预见性。聪明人看得懂,精明人看得准,高明人看得远。没有远见的人只能看到眼前,而有远见的人会看到将来可能存在的机会并积极做好准备,要知道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人生路总是布满荆棘,先见之明可以帮助你趋利避害,寻找机会,减少路上的阻碍。先见之明是一种智慧,有先见之明的人能够见微知著,通过蛛丝马迹推断出事物发展的大致方向。刘备求贤若渴,三顾诸葛亮于草庐之中,二人进行了一番对话,这也就是有名的“隆中对”。
在与刘备的对话中,诸葛亮分析了天下形势,给刘备指出了一条“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之路。隆中对策的故事还衍生出了一个歇后语:诸葛亮隆中对策——有先见之明。有先见之明的人有格局有远见,每天的生活都是限量版,生命需要的是未雨绸缪不是亡羊补牢。
2、自知之明是修养
人贵有自知之明,世界上没有全能型的人才,每个人都有长处与短处。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只有认清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成功。《老子》中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自知之明是一种修养。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低,也别高估自己。生活中高估自己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认为别人的成功只不过是碰到了好的机遇或是得到了伯乐的赏识,要知道不论是运气还是赏识都需要实力。
做人有自知之明,做事才能量力而行。陈寿在《三国志》中用一句话概括诸葛亮领兵北伐,“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北伐失利虽不能归咎于诸葛亮一人,但陈寿认为诸葛亮对此有很大责任。
据《汉晋春秋》记载,诸葛亮也曾说“大军在祁山、箕谷,皆多於贼,而不能破贼为贼所破者,则此病不在兵少也,在一人耳”。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只有争取了解自己,才能扬长避短,才能对自己的人生进行正确定位。正如韩信对刘邦所言,“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
3、知人之明是成熟
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樊迟又问“什么是智”?孔子说:“知人”。知人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苏轼曾说“欲立非常之功者,必有知人之明”,在日常生活中,知人之明有助于帮助我们在茫茫人潮中找到心灵相契的朋友。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要准确了解一个人,应该从细节、小处入手,时间会告诉你谁是你真正可以信赖的人。知人之明是一种成熟,是经验的积累。有知人之明的人不会仅凭别人的一面之词、自己的一面之缘就对他人下判断。
诸葛亮写过一篇文章《知人性》,文中提出“知人七法”。诸葛亮一生识人的最大收获恐怕就是刘备。刘备生性良善,“郡民刘平素轻先主,耻为之下,使客刺之。客不忍刺,语之而去。其得人心如此”。
为请诸葛亮出山,刘备不惜三顾茅庐,一再邀请。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正是看到了刘备的这份良善,诸葛亮才甘为其驱使。
参考资料
出师表--百度汉语
俗语说“亲家登门,不值半文”,这句话有什么典故吗?
本文《刀锋下的外交:李鸿章在1870―1901》,董丛林著,东方出版社于2012年9月出版。
环球网历史精选书摘章节 1871年(同治十年)7月,正当赤日炎炎似火烧的时节,日本重派的来使到达天津,他们与中国修约的焦急心情,恐怕一点不亚于天气的酷热。这次是以大藏卿伊达宗城为正使,柳原前光和同为外务权大臣的津田真道为副使,另有随员多人。清朝方面以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就是乘双方进行礼节性互访尚未正式开议的短暂间隙,李鸿章和应宝时、陈钦等人抓紧时间暗中进行议前的紧急磋商,并最后完成上面提到的中方约稿“定本”的。7月29日(六月十二日),双方代表在天津的山西会馆会晤,相互阅看授权文书。李鸿章特别强调不依“西约”(指西方列强胁迫中国和日本签过的不平等条约)的原则,他说:中日两国为同文之国,所有会议各事,不可以蹈袭西约旧样,以免为人笑话浅陋,即便有的事情不能不载入约款,“亦须采其意而易其名,庶不拾西人牙慧”{1}。表面上看,李鸿章似乎特别注重条约形式,而实际上,深意在于借脱离“西约”程式而求避免内容上的牵混,与“西约”划清界线。三天之后,日方提交他们拟出的议约草案。它一脱前次柳原前光所提供的拟稿,另起炉灶,更不外杂取“西约”中的有关内容拼盘而成。针对这一情况,第二天中方即向日方提交《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之稿,作为对日方所提约稿的否决,并明确相告:昨阅你们提交的约稿,全系抄照于西人之约书,与我 *** 之希望甚为相反,贵国与我一海相隔,今后互相往来,情谊原为唇齿之邦,此与西洋各国有来无往不同,故决不能蹈西人约书成例!而日本方面于此也不让步,“必欲照西约成例,隐有挟制之意”。李鸿章密嘱应宝时和陈钦给日方复函,要“词意略加峻厉,使知我有定见,不为浮议所摇”②。中方的函件中,除了重申前持原则外,还以日本两次拟稿出尔反尔,自相矛盾,指责它这是“未定交,先失信”的表现,说若是这样,干脆仍照去年总理衙门的初议,“照旧通商和好,毋庸立约”算了。这下日本方面真有些紧张了,生怕真的双方决裂,订约不成,不仅有辱使命,且为西人嘲笑,只好表示原则上同意以中方议约草案为基础,但又要求“对条约文体加以变动”,“在条理上”要“无碍于泰西共同事例”。显然,这是使出的阳奉阴违、存名去实的伎俩。此后数日,双方各自商讨对策,直到7月初,才再行接触。日方提出修正案,在《通商章程》中添加片面最惠国待遇一款。这自然是非常要紧的一招。在近代中外不平等条约中,这种条款规定,中国给予其他国家任何权益时,亦准该与中国缔约国“一体均沾”。这样,与中国缔约的列强各国中,只要其中一国取得侵华的新权益,便可互相援引,使中国受群狼争噬之害。日本这时也蓄谋于此,要为日后分享列强侵华利益制造条约根据。此后几天里,双方频繁会晤,为此激烈争议。李鸿章深知如果允准此条,日本“则援照西约事例,可以入我内地,处处贸迁,我不能与之争,而彼得获其实矣”。日本副使柳原前光,读过许多中国书籍,也十分熟悉“中西和约利弊曲折”,他态度坚决地主张此条。李鸿章和应宝时、陈钦则毫不退步地驳辩力争,简直弄到舌敝唇焦的地步。日方不惜耍起了无赖,说他们国家“历来称谓办法不能改易”,“意颇翘然自负”。李鸿章则声色俱厉,说你们若是这样一味坚持,议约之事只好作罢。在这种情况下,日方才“俯首允遵”{1}。拒绝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应该说中方议约当中把握住了最关键环节。日方见“一体均沾”的条款不能纳入约中,又采取迂回战术,想通过改变不准其入中国内地通商的条款,获取类似西方列强在华所享的商务等方面特权。李鸿章仍然不依,反问对方:现在约定日本在规定的口岸与中国通商,相应华人也不到日本内地贸易,怎么日本能到中国内地?两国从同,这不是很公允的吗?日方代表又无话可说了。李鸿章恐怕日后日本又要反复,遂于限制不许内地通商的相关条款(《通商章程》第十四、十五款)之后,特别添加上“系因两国各有指定口岸,故须明定限制”等语。就此,李鸿章在向清廷的奏报中这样陈说:“此条为洋人必争之利,而实我内地受病之源”,“今安得又听日本无端阑入耶”!“其人贫而多贪,诈而鲜信,其国与中土相近,往还便捷。其形貌文字,系与华同,以此攫取我内地之利,浸移我内地之民,操术愈工,滋害必愈甚,更非西洋比也。臣故知此次议约,以杜绝内地通商为最要。”{2}总之,在议约过程中,李鸿章可谓高度警惕,处处设防,特别抓住了关键环节,坚持原则,又能相机行事,立意和举措上均较得当,有效地遏制了对方的觊觎,使条约是以中方提出的拟稿为蓝本,基本原则和主旨未加变易,修改之处主要是对某些文字表述方面的斟酌和推敲,以及因情事变化所必然要作的相应改动。9月13日(七月二十九日),李鸿章和伊达宗城分别代表清朝和日本 *** ,在中日《修好条规》上签字,同时签订了《通商章程(附海关税则)》。两约相辅相成,基本上贯彻了对等的原则。《中日修好条规》作为双边关系条约,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两国“倍敦和谊”,对对方“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两国可互派“秉权大臣”(即今所谓“全权大使”)驻扎对方京师;两国“职掌相等”的官员“会晤文移均用平行之礼”;在双方通商各口,互设“理事官”,“约束己国商民”等。《通商章程》作为商务专章,共三十三款(另附海关税则),也一别于西方列强与中国签订商务约章,明确规定了双方各开的通商各口之具体处所(中国十五处,日本八处);本着两国人在对方通商口岸具有对等活动权限的原则,规定了相关具体事宜;附列了两国的海关税则。像这次签订的基本平等的条约,在中国近代所签的国际条约中是少有的。这可以说是“不仿西约成东约”。能有此成局,当然首先是限于日本当时羽翼尚不丰满、对华外交亦初行尝试的特定条件,但也离不开中方操局者李鸿章的主观能动因素。也许有人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论条约的文本如何,在外交实践上,还是中国要吃亏的。即使事实真的如此,也当看做是有分别的两码事。条约文本毕竟是反映议约谈判得失的直接结果,是体现当事人特定客观条件下外交见识水平和操控能力的重要证物。何况,条约文本内容上的平等与否,决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这纸面上的东西,其实际约束力是不可小觑的。要不,日本何以风风火火地找上门来与中国议约?而在原抱企图没有实现、所签条约没有赋予日本在华能享明显特权的情况下,它又很快要求改约?至于它要求改约的具体情况和结局,就是下面接着要陈述的。对“不仿西约成东约”的结果,日本方面当然不会满意,也不会甘心。再就是,因为《修好条规》第二条规定,“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蔑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帮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1}。西方列强借端要挟,说日本与中国缔结攻守盟约,这给了日本一个悔约的借口。所以,在签约不久,它便又搅起了一场改约风波。对于日本来说,这似乎是一箭双雕的事情:改约既可望攫取侵华权益,又会释西方列强之疑而讨好于它。而对于中国,特别是对于操办对日交涉的李鸿章辈来说,不免是又面临着一场新的麻烦。1872年(同治十一年)5月上旬,以柳原前光为首的日本使团,又来到了李鸿章坐镇的天津,迫不及待地要求李鸿章接谈改约。事先,日方就相关事宜曾知照过清 *** ,故李鸿章有所准备。日使来到后,他先是以事务繁忙为托词,故意拖延与他们的直接接触,而让陈钦等人先行与之接触,意在窥其实底,好相机行事,力争主动。迟至日使到来的9天之后,也就是在5月15日这一天,李鸿章才安排与日使见面。会见时,柳原前光等呈递照会,又说明要求改约大旨。李鸿章先发制人,疾言厉色地诘责“约已议定,何可遽改”,说原约章程内,一再声明彼此一体信守,“交邻所重者信耳,失信为万国公法所最忌”,你们日本“不应蹈此不韪,遗笑西人”,并掷还其照会。日使则说,你所言极是正理,我们自己也感到惶愧,只是完不成使命回国无法销差,所以乞请将照会暂存。这显然是要以柔克刚的手法来继续争取。李鸿章还是坚决不允,日使只好说容下面与陈钦他们再行商议吧。僵局持续了大约一个来月的时间,日方见不能有根本性转机,只得要求“略予转圜”,以便使他们能及早回国交差。从日方此次要求改约的拟议要点看,一是要将《修好条规》中的第二条(上面已引录)去掉,以释西方国家之疑;另“欲取法于诸国互相常行条例”,待他们国家与“欧西改订其约之后”,相应修改与中国所订之约中不符的地方;《修好条规》的第十一条中关于对在对方口岸的商民禁带刀械的规定,不合日本习惯,要求删除,等等。据李鸿章向清廷的奏报中透露,关于《修好条规》中的第二条,当初之所以“议创”这一内容,实际是考虑日本距中国很近,西方国家来华通商,多取道日本横滨而至上海,日本尤为中国门户,将来设有事变,该国虽未必遽为我用,但有此条牵制,“不至增一劲敌,且不失兵家用间之意”。既然有此“深意”,李鸿章自然是坚持不能轻易删除的。至于像刀械管制以及某些交往细节之类的事情,他觉得“无关轻重”,可以有通融的余地。不过,他并没有明确地对日方透清实底,而是坚称“查两国初次定交,最要守信,若旋允旋改,先自失信,无此办法”{1}。他表示无论如何须先行把双方“换约”(条约签订后,还需要双方 *** 正式批准认可,交换条约文本)的最后程序完成;之后,“如有可以通融之事,原可随时酌核商办,其万难允行者,断不能稍有更易”{2}。日使见当下改约无望,只得回国。第二年,两国完成“换约”。中日两国之间最早签订的这组与“西约”独异的条约,终于在“法理”上生效。这在中国近代外交史册上,可以说留下了并不黯淡的难得一页。历史上真实的如懿为什么会失宠?
这是一句农村老话,反映出的是一种?过河拆桥?的错误心态,它没有什么特别的典故,仅仅只是老祖先对农村无数事例的总结和提炼而已。那么这句俗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听我解释如下,欢迎大家探讨!
亲家登门,不值半文?本身的含义就是指亲家上门来,并不值得隆重地款待。为何会有这样的观念存在呢?原因有这几个方面:一、儿女娶进门,已是自家人,就无须再对女方父母毕恭毕敬的了。
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不能因为把女方娶进门了,就不需要女方家父母了,而冷淡了亲家,这是一种?过河拆桥?的无情的理念。但是在农村,恰恰就有这样的人存在。女方没有娶进门前,男方害怕女方变卦,就处处讨好女方父母。但当结了婚,就不害怕女方变卦,转而对亲家变得可有可无起来,这也未免太现实了。
二、?亲家登门?有时候是来求助的,所以不受主人待见。
无事不登三宝殿?,所以亲家登门,很多时候都是因为遇到难事需要帮助了。这种情况下,女方家长登门,是仰人鼻息,是有求于人。男方自然就显得趾高气扬的,对待起亲家就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既然都是亲家关系了,能帮的就应该全力帮一下,爱理不理的态度只会给子女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三、?亲家登门?也有可能是对方家里发生某种变故,只是彼此间的礼尚往来。
比如一方出现婚丧嫁娶等重大事情,另一方自然就会来登门拜访。而这种情况下,主人家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客人,非常繁忙,所以亲家来了,也只能是客套几句,没有时间坐下来闲聊。
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亲家当然也不会见外生气,反而还会主动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四、?亲家登门?也有可能是来解决儿女矛盾的,双方自然不会有笑脸。
夫妻之间难免磕磕碰碰的,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有时候也许还会出现自身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时候双方父母就得登场帮助解决。
有时候亲家之间确实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有时候也不一定能处理好儿女们的矛盾,有可能还会深化矛盾。所以这时候的亲家之间就更不值钱了。
所以我认为夫妻间有什么分歧或者矛盾,都应该尽量由自己来解决,不要让双方父母掺和进来,以免把事情闹大,搞得两家关系更加的僵化。
五、?亲家登门?可能还有其它的一些观念上的分歧。
这样的事情很多,比如养老送终问题、男方倒插门问题、孙子的姓氏问题等等,都难免会出现意见分歧的时候,一旦产生看法上的不一致,就会导致双方父母出现矛盾,互相不谅解对方。
其实我认为既然有缘成为了亲家关系,大家就应该相互体谅、相互帮衬、相互包容,和谐相处才是双方应该秉持的认识。
总结语:
亲家登门,不值半文?是一句农村俗语,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它反映出了人们的一种?过河拆桥?的心理,但是这种心理是错误的。我认为两家人只要结为了儿女亲家,就是一家人了,应该从大局考虑,为孩子做出榜样,不能因为一些琐屑小事而给孩子们增加烦恼和压力,这才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正理!
我看到我弟弟上班赚钱比我多,我心里别扭怎么办啊?
《如懿传》中的女主角如懿,很多人都知道,她在历史上也是有人物原型的,那就是乾隆的第二任皇后,人们也称她为“继后”。然而看过《如懿传》的人也都知道,这位继后虽然前期很风光,晋升为皇后,但是到了后来,却失去了乾隆对她的宠爱,从最尊贵的皇后骤然下跌到了最底层,就连死后的葬礼都是极其简薄。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呢?
方才宣告完结、热度却不减的《延禧攻略》将乾隆帝的人气提升到了历史新高度,紧接着赶来的《如懿传》又带动了一波清宫热潮。两部剧的争奇斗艳很有看点,但其实更有趣的是魏璎珞和如懿这两个主角,在真实历史上命运的巧合性。
魏璎珞是嘉庆帝的生母,虽然甚得乾隆恩宠,乾隆三十年以后实际成为六宫之主,但是她生前一直未获皇后席位,直到死后才被追封为皇后;如懿是乾隆的继任皇后,但由于某些原因帝后产生隔阂,后期时如懿实际上处于不废而废的状态,身边只有两个能使唤的宫女,而且葬礼举行得也相当简陋。
不过既然如懿能够成为皇后,自然得到过乾隆倾心。然而如懿的结局却悲惨至极,待遇从皇后径直降到了最低等级的答应级别,乾隆帝还曾经试图将她从皇室除名:在郎世宁的宫廷画像中,原本是有如懿的,而乾隆则故意找人将她涂抹掉了。如懿死后,乾隆不肯为她厚葬,整个葬礼共花费了207两白银,甚至还不如一个朝廷小官员。
那么到底是什么事情,才导致了如懿前后如此大的差别呢?这还要从乾隆皇帝于三十年时第四次下江南说起。话说乾隆率后宫嫔妃一同南巡视察工作,其中包括如懿,然而到了杭州的第一天,队伍中就没了如懿的踪影。
(历史lishixinzhi.com)原来是乾隆派人由水路将她连夜送了回去。我们分析一下这件事:既然乾隆能带如懿出宫,那么出宫前可以确认他们的关系还很好;杭州时如懿被遣送回宫,就是说乾隆这时已经生气了,甚至气到要把她送回去才解恨。
当然个中缘由当时的乾隆并没有说。回宫后如懿不到一年即薨,乾隆这才在谕旨中透露出了一丝端倪:“朕恭奉皇太后巡幸江浙,正承欢洽庆之时,皇后性忽改常,于皇太后前不能恪尽孝道。比至杭州,则举动尤乖正理,迹类疯迷。因令先程回京,在宫调摄。”
从乾隆的话中可见,如懿是因为“性忽改常”,在太后面前失了本分,"迹类疯迷",行迹疯癫不能自控,所以才被乾隆提前送回了宫。听起来如懿貌似是得了精神病啊。然而这样的解释很难令人信服,毕竟即使是疯了,乾隆也万不必如此之狠。
直到十三年后,乾隆才给出了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其后自获过愆,朕仍优容如故。乃至自行翦发,则国俗所最忌者,而彼竟悍然不顾。”原来如懿竟是一个悍妇。不仅恃宠而傲,骄纵跋扈,而且还不顾国体自己把头发剪了。这其实就是违背祖制、对祖宗不敬的做法,故而乾隆才会怨气这么大。
试想,乾隆一生奉祖制为至高法则,自己的女人却做出了超越雷池的事,他能不恨得牙痒痒吗?不过《如懿传》应该是不会还原这一段历史的吧,大家还是可以开开心心地羡慕如懿与乾隆的尊贵爱情。
你光看到他一个月拿五千底薪,你要知道他也付出了很多努力,那些苦,也许你没有吃过,也没有遇到过,但是他都克服了,只不过他没有告诉你。弟弟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手机,说明他还是知道感恩的,知道你的付出。这也是他读书的魅力,学会感恩。
我们都是普通人,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有了这样的情绪,我们才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不能说自己这样想就是不对的,自己也要努力去做,和弟弟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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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诸葛亮《出师表》全文及翻译》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