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董事会成员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权利如下:
1、选聘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建议决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含投资设立企业、收购股权和实物资产投资方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义务如下:
1.主持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
2.监督和组织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3.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召集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者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
5.审查和批准企业的财务报告,对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6.处理企业的重大对外关系,参加重大公关活动;
7.负责对企业的高层人员的考核和监控,对其提出聘任、奖惩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一家公司有两个股东,两个股东都是国有独资公司法人,这家公司性质属于国有独资还是国有控股?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的职责包含什么?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包含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相关资料的介绍,相信你们都非常清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该都是有所理解的.其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很多成员都是选举形成的,再加上国家机关委派.更多相关的资料欢迎来这里学习.
结论:这家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而非国有控股。
改写后的文章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如果一家公司的资本全部由国家投资,且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那么它被归类为国有独资企业。具体到这个案例,由于两个股东都是国有独资公司法人,这意味着公司的资本完全由国家掌控,没有其他非国有成分的股权超过50%,因此,这家公司性质上是纯国有独资的。
国有独资公司,如文中所述,是国家单独出资并由指定机构进行监管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的决策权力受限,例如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而一般的股东会职能则由该机构代行。因此,这家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直接归属于国家,而不是通过控股形式的间接控制。
总的来说,这家公司不是由国家与其他实体共同控股,而是国家直接持有并管理的,所以它的性质是国有独资而非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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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董事会成员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权利如下:1、选聘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文章不错《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