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劳动的义务;
(5)受教育的义务;
(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7)依法纳税;
(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首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根本制度。我国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分配方式、所有制形式、土地归属等问题,还明确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有重要意义。 宪法之下是部门法。由于经济生活涉及方方面面,保护我们经济生活的法律也有很多。比如: 经济法类: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说手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等。这些法律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是从宏观方面对我们经济生活的保护。 商法类:(以下写简称,省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等。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中商人和商事活动,其与经济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原则,而经济法强调政府的介入,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民法类:主要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继承法等等。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 刑法:刑法有专章规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就是通过惩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来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 除了以上法律之外,还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最高检和最高法作出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都对我们的经济生活起调整保护的作用。
采纳哦
本文来自作者[幼蓉]投稿,不代表泰博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taplesadv.cn/ds/57799.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泰博号的签约作者“幼蓉”
本文概览:法律分析: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
文章不错《法律从哪些方面来保护我们-》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