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1)新增其他出库单,存货转入科目选择“生产成本”,做为中转科目;
(2)加工完产品入库时,新增其他入库单把加工完的产品做入库,这时有两种情况:
1、如果不需要把加工费算进成本,可以直接在其他入库单的单价中输入发出材料的成本作为加工产品的成本,存货来源科目选择“生产成本”,存货所属科目选择产成品科目。同时,录入凭证核算加工费,冲减利润;
2、如果需要把加工费算进成本,其他入库单的金额要包含加工费,需要手动计算平摊到每个加工产品的单价上,存货来源科目选择“生产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委外加工,发出货物:
借:委托加工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取得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委托加工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委托加工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商品
出售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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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2、实际加工时: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等3、交付完工物资时:借:应收帐款等贷:主营业务收...
文章不错《委外加工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