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选科要求

以硕士研究生为例:

一、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各自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在第一学年主要安排研究生公共课和法学基础必修课,第一学年不能选修高年级的课程;

三、硕士研究生每个学期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上限为25学分;

四、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出国交流项目的,可按照北京大学和法学院关于出国交流的相关规定,申请课程及学分转换;

五、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学期开学初要进行毕业审核,按规定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者,方可毕业。原则上在毕业学期不能再修学分。只有完成了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者,才能申请提交毕业(学位)论文并按规定的程序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科建设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1988年,在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和国际法学被评为两个国家重点学科。

2001年,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与刑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北京大学的法学成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选课和考试的规定

研究生上课也是和大学时候一样,老师讲课,学生听课。

研究生只有研一一年上课,研二主要是论文,实习研三就要找工作了。

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跟大学差不多,基础课比如英语,数学,政治很多人一起上,涵盖各个专业,专业课就是根据自己的方向,兴趣,甚至导师意愿选择,上课人数比较少,也就是大家听说的只有几个人上课的那种,当然有些专业课还是会有几十个上课的。还有一些非学位课程就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的了,当然了不同的学校是不一样的。

研究生可以半工半读。

研究生按学习方法不同,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2017年教育部进一步规范了研究生教育,设立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取消了在职研究生联考。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本文来自作者[静枫]投稿,不代表泰博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taplesadv.cn/ds/31074.html

(11)
静枫的头像静枫签约作者

文章推荐

发表回复

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静枫的头像
    静枫 2025年09月11日

    我是泰博号的签约作者“静枫”

  • 静枫
    静枫 2025年09月11日

    本文概览:以硕士研究生为例:一、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各自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在第一学年主要安排研究生公共课和法学基础必修课,第一学年不能...

  • 静枫
    用户091104 2025年09月11日

    文章不错《北京大学法学选科要求》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泰博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