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想要领失业金,员工需要本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明确注明是非个人原因辞职,如果是写个人原因,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必须写明因公司原因主动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等等原因才可以去相关部门领取失业金。
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领取失业金时,离职证明可以写明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员工想拿失业金如何开具离职证明
一般来说,可以拿失业金的离职证明需要注明员工的离职原因、离职日期以及工作表现等内容,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盖章确认。具体的离职证明格式可能会因公司而异,但一般都会包含这些基本内容。
一、离职证明的基本内容
一份标准的离职证明通常会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2、离职前的职位和薪资:注明员工在公司的职位和薪资水平;
3、离职原因:注明员工的离职原因,如个人原因、公司裁员等;
4、离职日期:注明员工的具体离职日期;
5、工作表现评价:对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二、离职证明的盖章和签字
离职证明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盖章确认,以证明该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证明文件上通常还需要有前公司领导的签字。
三、如何申请失业金
在拿到离职证明之后,员工可以根据当地的失业保险政策,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员工在申领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可以拿失业金的离职证明需要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离职前的职位和薪资、离职原因、离职日期以及工作表现评价等内容,并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盖章确认。在拿到离职证明之后,员工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离职后可以依法申领失业保险金。
员工想拿失业金离职证明,一般可以写明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综上所述,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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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想要领失业金,员工需要本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明确注明是非个人原因辞职,如果是写个人原因,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必须写明因公司原因主动辞退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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